张文显: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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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张文显
内容提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重大创新理论,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具体地说,政治意义就在于它指引党和人民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法治问题,不断增强在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理论意义集中体现在其为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 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实践意义集中体现在它深刻论述和系统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世界意义集中体现为它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方法论意义就在于它体现了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法治
如何认识和概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基础性课题。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成就和经验充分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和方法论意义。
01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集中概括而言,就是一个命题,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他还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理论是重要引领。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这一科学的、正确的法治理论。作为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和人民处理新时代法治问题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
习近平法治思想精辟论述了厉行法治、循法而治的重大意义,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认识和理论问题,指出法治与国家兴衰、社会治乱、人民福祸息息相关。“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引领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法治更是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将彻底实现国家治理从封建制到民主制、从人治到法治的革命,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应当完成而没有彻底完成的历史任务,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美好生活具有伟大的革命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与国运内在逻辑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地位的论述,关于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之内在逻辑的论述,坚定了党和人民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信念,指引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02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
政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政治的表征,只有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才能看清法治的本质,只有从政治上解决问题才能抓住法治的根本,只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定力,才能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习近平法治思想首要的特色和优势,就在于指引党和人民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法治问题,不断增强在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世界上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从来不存在与政治无关的纯粹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历史和现实均表明,在国家的政治体制中,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对法治的影响是内在的、持久的、根深蒂固的。政治决定法治,“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治。政治制度和政治模式的差异,必然反映在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体系上,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护法、守法等法治实践中”。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这就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首要的政治原则。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的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又是全党全民的利益所系、共识所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它体现在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顶层设计上,体现在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领导上,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绝不是要削弱、动摇党的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立场,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根本的区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发展人民全过程民主。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良法善治,不断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发展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应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靠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到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意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 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几个方面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在此前提下,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坚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和支持基层探索、自下而上推动相结合。
03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同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与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治的红色基因和历史经验相结合,既创造性地发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作用,又创造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发展新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特别是人类政治文明史,深化了对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宝库,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法治基本原理是其坚实的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是其稳定的理论内核,全面依法治国基本观点是其丰富的理论要素。这一理论体系蕴含着睿智的法律哲理、鲜活的法治道理、隽永的法理情怀,增强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解释力、感染力、生命力。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理论特色和显著的理论优势,是其理论意义的重要表征。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集中体现在,其为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 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 注入了丰厚的理论资源、强大的创新动力,指明了正确方向,铺就了科学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进行艰辛探索,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指导中国人民不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新的征程上,必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因此 , 马克思主义能够永葆其美妙之青春 , 不断探索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回应人类社会面临的新挑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述和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我们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指路明灯。
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特别是要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理论品格 , 是其具有强大理论优势和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 , 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精髓所在。”守正创新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品质,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良好学风。2018 年 4 月 2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共产党宣言》及其时代意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站在人类文明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共产党宣言》这一伟大著作的态度与方法,提出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新的时代内涵,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确立了“守正创新”的理论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
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 , 应当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家观、法治观、民主观、人权观、法律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政治与法治、民主与专政、权利与权力、自由与秩序、安全与发展、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等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为政治导向和理论基础,旗帜鲜明地批驳错误观点、厘清模糊认识、回应思想疑问,坚定法治中国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另一方面 , 要善于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同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相结合 , 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 形成新概念 , 发展新理论;要秉持不忘本来、追本溯源的文化理念,用历史思维和系统方法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之中,彰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精神和时代精神 ;要以开放眼光和科学态度跟踪研究当代世界法治理论,把他国法治理论中与我有益的思想精华识别出来、提炼出来,打造融通中外的法学概念、命题和话语,彰显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海纳百川的学术气派和在法治思想博弈中日益显现的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坚持守正创新,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拓展、创新、构建为重要抓手,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毛泽东思想法治理论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当代化。一是深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新探索、新认知,对现有法治概念、法治命题进行审视、反思、提炼、扩容、升华,使之具有更强的解释力、说服力、感染力。二是拓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适应新时代法治实践范围不断扩大的新形势新局面,对法治理论进行范围拓宽、主题拓展、内涵扩充,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法治问题,增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辐射力、穿透力、普及力。三是创新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观点。系统总结中国法治实践丰富经验,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充分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内与国际相联结中发展新理论、开辟新境界、展现新风采。四是构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内在的政理、法理、哲理进行总结提炼,对已有法治概念、命题、原理、定律等进行学理化、逻辑化、系统化深加工,构建起思想更加丰富、内涵更加深刻、逻辑更加严谨、语言更加精到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04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伟大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经过实践证明、富有实践伟力的思想理论成果,具有无与伦比的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集中体现在,它深刻论述和系统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
就战略布局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强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此增强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破解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各自为政、互相扯皮的问题。提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 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
就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这四个方面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其中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一要把国家各项建设工作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等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要把国家各项治理工作如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军队治理、社会治理、经济治理、互联网治理、新兴科技治理、公共卫生治理、生态治理、港澳治理等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精准普法、全民守法。四要统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综合考虑和运用国际国内两类规则,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机制、联合国维和行动等,秉持全人类共同价值,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以制度方式得以体现和落实。2021 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一规划两纲要”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要求和实践意义,正在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发挥着科学引领和制度保障的重大作用。
05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表达,也是当今世界人类法治文明的理论形态。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系统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质和规律、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总布局和重点任务,而且站在世界历史和全球发展的高度,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包括法治文明在内的政治文明发展趋势,创造性地提出了推动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产生了重大的世界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集中体现为它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1. 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表征,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科学把握人类社会政治文明进步发展的本质和内在联系,深刻揭示世界历史进程中政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和交流互鉴的规律,为全球化时代世界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明了前行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源泉。由各个国家不同的经济、政治、文化、国情条件所决定,必然形成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探索和选择出多样的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从而催生出各具特质的法治文明系统。由政治文明的多样性所决定,当今世界必然存在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内生动力和客观条件,必然使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程充满生机和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大力倡导和推动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世界各国应“就法治问题开展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我们要有底气、有自信,要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这些重要思想必将引领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为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铺就法治道路。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所指引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新经验则为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智慧。
2. 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中国方案
当今世界正处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历史转折点。一方面,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有力推动下,以算法为核心的智能科技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革,以数字化推动“再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深入发展,促进了商品、人员、技术和资本的全球流动,世界经济空间不断拓展。国际格局加速演变,世界多极化进程势不可挡,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出现了最具革命性的变化,“东升西降”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另一方面,全球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日益凸显,经济全球化遭遇挫折,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思潮抬头,世界经济发展环境险象环生。全球发展失衡,贫富差距、南北差距扩大问题依然严重,霸权主义、恐怖主义、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等挑战更加严峻,国际秩序受到冲击。在种种前所未有的世界矛盾冲突面前,全球治理体系明显滞后,在很多问题上无能为力,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洞察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内在逻辑、历史方位、时代走向,积极回应国际社会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愿望和呼声,响亮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提出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的主张,提出共商共建共治的全球治理观等,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出了中国主张,供给了中国方案。
06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论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理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是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的典范,其理论博大精深,其方法高屋建瓴,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法治文化)相结合的认识论、实践论、文明论,充分体现出富有鲜明时代精神和实践导向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实现了法学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的历史性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既以深刻的学理揭示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规律性,又以辩证思维和历史叙事方法证明其政理、法理、道理的科学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认识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法治辩证法命题。例如,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文明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坚持对外开放、文明互鉴,但不能机械临摹、全面移植;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但要防止形成“舆论审判”;等等。这些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思维和方法的例证。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党和人民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治领域的重大关系,特别是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强调:政治和法治的关系是关乎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治理论的核心问题,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治。在我国,政治和法治的关系集中体现为党和法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必须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二者的关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增强改革的执行力、穿透力。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就是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和法治中国,为改革构建法治轨道。
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使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确立正确的方向和道路,才能发挥好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政治优势。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弘扬党章精神和宪法精神,才能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行科学有效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起到引领和保障作用。
作者单位:
中国法学会、吉林大学
(责编:汪世锦)
排版:王若凡